智飞生物: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2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5-28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5 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00 蒋仁生
2 00*****520 吴冠江
3 01*****992 蒋凌峰
4 00*****127 蒋喜生
5 00*****876 余 农
6 00*****455 陈渝峰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25楼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宋靖蔚、秦菲
咨询电话:023-86358226
传真电话:023-86358226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