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08-0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二、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董事候选

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提交公

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景富、袁林、章新蓉

                                                          2015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