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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6-10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其中《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于 2 月 26 日 16:20 分会议现场提供,本次会议于 2 月 26 日 15:00 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子公司北京智飞绿竹、安徽智飞龙科马的负责人列席了本次

会议,分别参与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多糖生产车间的议案》、《关于投资

建设人用狂犬病疫苗产业化项目的议案》的讨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至第九节》。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

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273.81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1.01%;净利
润为 19,740.1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3.38%。(《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 01300017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559.46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55.95 万元,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22,784.54 万元,扣减本年已分配利润 8,000 万元后,本年度末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4,288.06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订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

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董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 01300017号《重庆

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瑞华核字[2016]01300002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300003号《关于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

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

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2016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示性

公告》于2016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规定,公

司201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条件,已

授予股票期权的207.84万股将予以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本次注销后,公司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已全部注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原因属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

大会相关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注销。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关于对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及公司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人用狂犬病疫苗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投资建设人用狂犬

病疫苗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多糖生产车间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建设多糖生产车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十三、《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16年3月22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江北区君豪大饭店召开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五、八~九、十一~十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