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飞生物”或“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智飞生 物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包括取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 查询重要付款凭证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表、查阅相关合同及大额发票、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等在内的审慎核查,并在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智飞生物 制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 瑞 华 核 字 [2016]01300003 号)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余额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0 年 8 月 24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8 号)的 批复意见,本公司获准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新股。2010 年 9 月 13 日, 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 37.98 元)。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对本次实收资本变更情况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37 号”的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9 月 16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股 东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0,000,000.00 元(肆仟万元整)。社会公众股股 东以货币资金实际缴纳出资 1,519,200,000.00 元(壹拾伍亿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在 扣除全部承销及保荐等费用 76,864,000.00 元和其他发行费用 9,133,052.15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3,202,947.85 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0.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393,202,947.85 元。 1 (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智飞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存款类型 存储余额(元) 802310010122701723 活期 162,445.89 恒丰银行重庆分行 802310010122908220 6 个月定期 58,000,000.00 小计 58,162,445.89 浦发银行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83180154700000053 活期 1,546,830.60 (智飞生物仓储物流基地及 83180167010000533 3 个月定期 7,035,000.0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小计 8,581,830.60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499010100100255494 活期 37,988.16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生产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小计 37,988.16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499010100100506797 活期 495,586.65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生物制品生产及研 499010100200950028 7 天通知 140,528,668.28 发中心二期项目—重组结核 杆菌 ESAT6-CFP10 变态反应 小计 141,024,254.93 原产业化项目 0127014170008627 活期 910,240.96 702587065 7 天通知 2,000,000.00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703468201 7 天通知 40,000,000.00 崇文门支行(北京智飞绿竹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 703474861 7 天通知 5,000,000.00 地项目) 703436283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小计 67,910,240.96 0127014170008635 活期 2,390,716.50 703064159 7 天通知 4,000,000.00 703467590 7 天通知 15,000,000.00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崇文门支行(AC-Hib 三联结 703474757 7 天通知 16,000,000.00 合疫苗产业化项目) 703167208 结构性存款 65,000,000.00 703435692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小计 132,390,716.50 2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存款类型 存储余额(元) 35120188000054786 活期 125,183.55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 35120181000085776 3 个月定期 15,000,000.00 行(智飞生物疫苗研发中心 35120181000080881 7 天通知 1,000,000.00 项目) 小计 16,125,183.55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424,232,660.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 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智飞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飞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智飞生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宏源证券、智飞生物及子 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其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确保专款专用。2015 年度,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智飞生物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经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5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AC-Hib 三联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实施方式 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超募资金项目“AC-Hib 三联疫 3 苗产业化项目”项目进一步进行优化实施并将该项目计划减少的投资额 5,278.80 万元 用于智飞绿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闲 置 超 募资金 永 久性补 充 流动资 金 的议案 》,公 司使 用 剩余未 规 划使用 的 超募资 金 12,819.13 万元(不含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后, 不存在未安排使用的超募资金。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300003 号)认为:智飞生物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智飞生物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智飞生物董事会 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占小平 吴 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02 月 29 日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