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3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7-67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发
出通知,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
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玉芹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投
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
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