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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林)2018-03-20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生物”或“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飞生物《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
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
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2 次(包括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均能参照会议要求,出席历次董事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对
出席公司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且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对公司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本人自任职以来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法律专业优势,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合法、
合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严格审核。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
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如
下: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增补公司董事等八项事项进行
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等五项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公司对中国妇
女发展基金会捐赠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注销
重庆中科智飞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智飞生物(香港)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
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通过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
参与以及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
建言,就公司财务审计事项进行探讨、献策,就公司的薪酬及考核制度进行研究、
核验,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人员流动状况,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进行评估与沟通。在担任专门委员期间,我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进行认真的研究、探讨,确保被聘任的人员有利于公司运治理,保护
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公正、客观的评议公司薪酬
制度的可行性与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和确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7 年度的信息披
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服务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本领。
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忠实、审慎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形式
的培训,学习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此外,我还加强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提高参会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8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袁林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