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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10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8-77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08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18年08月09日—2018年0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8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8月09日15:00至2018

年08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2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仁生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993,591,3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2.09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81,399,80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3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191,55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6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9,151,3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9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959,80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43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191,55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62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提名蒋仁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蒋仁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提名蒋凌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蒋凌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提名杜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杜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提名杨世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杨世龙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提名李振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李振敬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提名秦菲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秦菲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提名刘保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刘保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提名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章新蓉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提名袁林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986,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46,3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194%。

    袁林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提名李晶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593,1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53,1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879%。

    李晶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董事、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7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潘渝嘉、李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