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8-99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10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5:00至2018
年10月18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君豪大饭店豪君厅;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仁生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71,595,2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0.72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65,683,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0.35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11,83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953,9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7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11,83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69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剩余首发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592,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0,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3%;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潘渝嘉、李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