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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9-36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吴冠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95),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吴冠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96,000,000股。
     今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吴冠江先生的通知,截至目前,吴冠江先生
 自披露减持计划以来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大股东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表1
                                                减持均价                     减持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本比例(%)
吴冠江     集中竞价交易   2019/3/18-2019/4/1       50.86       6,849,966         0.4281
吴冠江       大宗交易     2019/4/19-2019/4/26      43.98      27,666,800         1.7292
  合计          -                  -               -          34,516,766         2.1573

     自2019年4月2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吴冠江先生及一致行

 动人累计减持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319%。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表2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0,686,820       9.42    116,170,054        7.26
吴冠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686,820       9.42    116,170,054        7.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截止本公告日,吴冠江先生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执行完毕。
    2、吴冠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吴冠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
告日,吴冠江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7.26%,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吴冠江先生的股份减持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4、本次减持与 5%以上股东吴冠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
一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变动数据明细。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