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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出

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


                                   1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当日公司公告《2019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至第九节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刘保奎先生、章新蓉女士、袁林女士分别向董

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87,318,311.6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66,438,733.29 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 63.05%。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上公司发布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19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0BJA110141 号《重

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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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BJA110141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66,438,733.29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末总股份

1,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并同意本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14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的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在原有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

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

决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手续,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0-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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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子公司智睿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智睿投资所投资的有关项目的进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对智睿投资进行分期增资,其中公司出资 10,000.00

万元,蒋仁生先生出资 90,000.00 万元,共计 100,000.00 万元,本次投资全部

使用自有资金,并采取分阶段增资方式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智睿投资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增资参股子公司智睿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7 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蒋仁生先生、蒋凌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

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18 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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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2019 年 9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

根据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

合该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

《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16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公司对

《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也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0BJA110143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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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

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9

号重庆君豪大饭店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21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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