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0-1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发出
通知,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
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玉芹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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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九节公司治理——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87,318,311.6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66,438,733.29 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 63.05。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BJA110141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66,438,733.29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末总股份
1,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监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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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0BJA110141 号《重
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
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
决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0-15 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子公司智睿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智睿投资所投资的有关项目的进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对智睿投资进行分期增资,其中公司出资 10,000.00
万元,蒋仁生先生出资 90,000.00 万元,共计 100,000.00 万元,本次投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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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有资金,并采取分阶段增资方式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智睿投资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增资参股子公司智睿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7 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
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18 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司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16 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
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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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布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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