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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规定禁止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重大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亦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

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刘保奎、章新蓉、邓 纲

                                                 202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