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关于与默沙东公司签署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的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0-68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默沙东公司签署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与默沙东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签署本《供应、经销与共同推
广协议》,主要就默沙东公司在中国大陆已取得上市许可的五种疫苗产品基础采
购金额进行统一调整和续展;
● 若协议对方不能按约提供协议产品、公司不能按约完成目标量都会对协
议的完全履行造成一定的风险;
● 协议约定的疫苗采购额可由双方依照约定通过友好协商调整,调整后以
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为准。
2020 年 12 月 22 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智飞生物”)与美国默沙东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沙东”)签署了
《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默沙东将向智飞生物独家供应协议产品,并许
可智飞生物根据约定在协议区域内(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协议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口、经销和推广协议产品,双方约定的协议
产品及预计的基础采购额如表 1 所示。
表1
产品类别 采购年份/年 基础采购金额/亿元
2021 102.89
HPV 疫苗 2022 115.57
2023 62.60
1
2021 10.40
五价轮状病毒疫苗 2022 11.05
2023 5.72
2021 1.88
23 价肺炎疫苗 2022 1.89
2023 1.02
2021 0.90
灭活甲肝疫苗 2022 0.90
2023 0.45
注:
1、以上协议产品均系默沙东疫苗产品,HPV 疫苗指佳达修 9 及佳达修;五价轮状病毒疫苗
指乐儿德;23 价肺炎疫苗指纽莫法;灭活甲肝疫苗指维康特。
2、双方协议约定,默沙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供应及基础采购额,调整后如下:HPV 疫苗
2021 年可上调至 120.40 亿,2022 年可上调至 135.96 亿,2023 年可上调至 89.43 亿;五价
轮状病毒疫苗 2021 年可上调至 13.00 亿。增加或调整的金额不等同于采购订单,具体以双
方书面确认的订单为准。
3、本公告中单位除明确表述为美元外,均为人民币元。
一、协议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国默沙东药厂有限公司;Merck Sharp & Dohme(Asia)Ltd.,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 28 号利园二期 27 楼;27F, Caroline Centre,
Lee Gardens Two 28,Yun Ping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
美国默沙东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肯尼沃斯。凭借处
方药、疫苗、生物制品和动物保健品,默沙东与全球客户紧密合作,为 140 多
个国家提供创新的医疗解决方案。
公司与默沙东自 2011 年 4 月 25 日起开展市场推广合作,负责默沙东疫苗
产品在中国大陆区域的进口、推广、销售等。自双方合作以来,均能较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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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协议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进展顺利,双方合作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2、近三年上市公司采购的代理疫苗产品均来自默沙东公司,采购金额如下:
2018 年度,公司向默沙东采购代理产品的金额约为 30.71 亿元;
2019 年度,公司向默沙东采购代理产品的金额约为 60.89 亿元;
2020 年 1-9 月,公司向默沙东采购代理产品的金额约为 72.13 亿元。
3、履约能力分析
默沙东公司位列世界 500 强之一,拥有雄厚的研发与生产实力。目前,默
沙东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默沙东将按照协议规定,向智飞生物供应或安排供应协议产品,授权智
飞生物按照协议规定,独家在协议区域内以默沙东商标进口、推广、经销和销
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即默沙东或其指定的供应来源不得向协议区域内除智飞生
物以外的第三方供应协议产品;
2、就共同推广事项,智飞生物应负责协议产品在协议区域内的推广活动,
默沙东有权(而非义务)根据判断在智飞生物的市场推广活动之外制定并实施
国家级或地区级推广活动,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关费用;
3、协议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签署确定了协议产品的基础采购额,进一步确保了协议产品的基
础供应,若正常履约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收入与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技术+市场”双轮驱动始终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长期策略。自主研发、
生产、销售的疫苗亦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公司将加快推进自主产品开发工
作,完善产业布局并促进主营业务的全面发展;
3、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关于与默沙东公司签署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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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
得通过。
五、风险提示
1、若协议对方不能按约提供产品、公司不能按约完成目标量都会对协议的
完全履行造成一定的风险;
2、受疫苗批签发及供应等因素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协议年度经营
效益的提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信息披
露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3、基础采购金额协议不等同于订单,不构成业绩承诺,投资者应理解预计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于监管机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网站的公告为准,注意控制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默沙东公司签署的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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