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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7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

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

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蒋仁生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蒋凌峰先生、张静女士、李振敬先生、蒋喜生先生、孙海天先生、蒲江先生、

谢莉女士、秦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佳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聘任王志军

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李振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秦菲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袁林、陈煦江、龚涛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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