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共同富裕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1-29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共同富裕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 年)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共同富裕之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2022 年)>及其摘要的议案》。全体监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
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公司共同富裕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 年)》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
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监事:徐海萍、张郁、荀婕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