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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28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街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8层
                                                8
                                                / F, B loc k A, F u Hu a M ans io n ,
                                                N o . 8 , C h a o y a n gm e n Be i d aj i 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2BJAA110441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生物公司)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智飞生物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
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智飞生物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智飞生物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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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
检查,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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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及下属五家全资子公司,下属五家全资子公司包括: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重庆智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智飞空
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重庆智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企业文化、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风险评估、不相容职务分离控
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生产与质
量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筹资与投资管理、
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内部控制环境、风险
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评价
结果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企业文化

    公司以“健康梦、生物梦、中国梦、智飞梦”为企业愿景,遵循“社会效益
第一,企业效益第二”的经营宗旨,在经营过程中,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合规
经营。公司长期重视诚信企业文化的营造和保持,始终坚持“人品第一,能力第
二;规范第一,业绩第二;诚信第一,利润第二;质量第一,速度第二;纪律第
一,理由第二;集体第一,个人第二”的企业价值观,并通过高层管理人员及全
体员工的身体力行使其全方位地有效落实。
    (2)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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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治理。公司董
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
构,对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司、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组织间各司其职,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运行情况良好。
    (3)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党
委办公室、总裁办公室、战略发展中心、科研管理中心、临床研究管理中心、生
产与安全管理部、国际事业部、市场部、医学部、商务部、运营管理部、质量管
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合规部、风险控制部、信息管理部、后勤部等
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明确了自身管理职责和权限,部
门内部也进行了相应的职责划分,确保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资
产的维护与保管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个人在相互协作与监督的前提下高效完成。
    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形
成了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4)内部审计

    公司建立和健全了内部审计相关的制度与内部审计部门具体工作流程,构建
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体系,并配备了专职的审计人员。内审部采用日常审计监督
和专项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各项内部监督控制工作,依法独立对公司
及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其
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恰当评价,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用可靠
的审计信息,为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5)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战略导向的人力资源政策,从人力规划、招聘管理、培训开发、
绩效管理、薪资福利、社会保险、员工关系、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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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内部提炼和外部培训学习,公司不断提
升员工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同时,根据管理及业务实际需要,制定了合理有效
的考评反馈机制,匹配上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畅通的晋升机制和奖励机制,不
断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人力资源工作的不断完善,目前公司人
才队伍稳定,人力资源布局合理,为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人才保障。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疾病流行周期、国内外疫苗行业发展趋势、面临环境的综合分析
和判断,结合公司的优势和劣势分析,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整体目标,并辅以
具体策略、业务流程设计、责任划分等将公司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
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控制活动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确保经营管理得到有效监控,公司的主要经营
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根据不同业务流程,不断梳理各业务、各岗位的风险控制点,并根据对
应的风险控制点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的原则,以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目前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
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
准与监督检查、质量与生产、质量与经营业务等。
    通过对不相容职务的不断梳理和完善,公司相关岗位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设
置合理。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
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
经济业务。通过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公司在交易授权上采用了两种层次的授权,
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不需要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一般性交易采用向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总裁审批的
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增发股票等需要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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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股东大会审批的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3)会计系统控制

    为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企
业经济效益,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库存商品管理办法》、《销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制度,健全和完善了会计控制系统,使其在
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本身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同时,也对会计核算所反映的经济
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4)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
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变更、监督、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21 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资产采购、保管、使用、维护和处置的制度,资产管理部
门严格依照相关制度,对各项资产进行管理。通过不断优化资产的增加、调拨、
处置事项的管理,减少资产的闲置和流失;加强对资产使用部门人员的培训,确
保相关人员上岗前做到“三懂四会”,优化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等工作,有
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
等措施,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直接接触,确保了各项资产安全
完整。
    (6)销售管理
    公司按照部门分工与战略布局,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销售管理办
法。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
激励政策的制定,推动公司销售团队配置和结构的不断优化;财务部及运营管理
部负责应收账款风险控制,强化相关信用政策的管理,及时进行对账、催收及清
理,避免因应收账款引起的坏账损失、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市场部负责
市场推广策略的制定,市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管理,市场客户维护及信息管理,
通过不断完善产品定位,加强推广范围布局,助力专业学术平台的搭建和优化。
    公司对销售业务人员按片区实行管理,根据市场潜力、市场开发程度等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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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指标,监督、管理销售任务的执行和达成。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强化销
售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员工风险意识,降低业
务经营风险;同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推动和谐的学术交流环境,促进相关学
术推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序开展。
    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方向和业务特点,稳步调动销售业务人员、相关行政
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开拓性,夯实了销售体系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
为公司销售业绩的达成提供了合理保障。
    (7)采购管理
    针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外购的物资品种,制定了相应的原辅材料及其他物资
采购、机械设备及备件采购等内控管理制度,采购业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
规范展开。基于每年的生产计划、资金安排,公司合理制定了采购需求,在降低
采购成本的前提下,减少断货风险,保证公司采购计划、方式合理,物资供应不
脱节。在采购执行过程中,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持续完善文件体系,规范采购人员
职责、采购物资范围等,并持续改进管理流程,加强采购验收、付款稽核工作,
提高工作效率,控制相关业务风险。
    (8)生产与质量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对生产控制采取年度、季度、月度、周生产计划组
织生产,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对特殊情况引起
的需求计划,及时做出调整,以满足市场需要。
    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整的 GMP、GSP 等管
理体系文件。公司设立独立质量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
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经国家核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以及公司的 GMP 管理
文件进行生产和检验,生产全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
的每批原液、半成品、成品都符合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变更、偏差管
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法定的要求。
    公司建立健全了生产、质量、安全、流通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更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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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强化对公司相应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员参
与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9)研究与开发
    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策略,通过多维度论证,谨慎立项;注重
产品梯队长、中、短期的合理搭配及研发团队的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合作,加大
研发投入,加快研发进度,降低新产品研发失败和不能如期产生效益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近 30 项,其中多个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例如:
重组新冠疫苗被纳入紧急使用,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微卡)新增适应症取得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证书,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双价痢
疾结合疫苗、四价流脑结合疫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
    (10)工程项目管理
    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质
量及资金使用效益,公司针对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招标、建设、验收及施工合
同管理等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制定了相关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
需要,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11)关联方交易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债权人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涉及事项、关
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执行、关联方的表决回避措施等作出详细规
定。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不
存在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以及关联交易不公
允、不公平的情况。
    (12)对外担保
    公司建立健全了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
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
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
    2021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业务。
    (13)筹资与投资管理

    公司针对筹资业务设置了具体的权责分配和审批权限,确保公司所有的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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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均经过恰当的授权和审批,保障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降低资金成本、
减少筹资风险。
    针对投资业务,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管理的范围、审批权限、
决策控制、投出控制、持有控制、处置控制、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公
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14)子公司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对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决策、发展战略、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同时,公
司对子公司实施了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口径,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汇报了相关经
营数据;此外,内审部通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
指导和监督,确保管理层及时掌握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15)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
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的界定及相
应的程序,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进行全程、有效地控制。
    2021 年度,公司共计披露了 64 份公告和 4 份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了公司有关经营活动与重大事项状况。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能够确保公司内部、公司和外部可以
进行有效沟通。
    在内部沟通方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收集信息定期向分管领
导汇报,并提供综合性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使公司管理层能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为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依据;在外部沟通方面,公司与客户、供应
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
当的进一步行动。
    公司相关沟通渠道设置合理,沟通机制运行有效,有效防范了信息风险,强
化了管理效率,促进了内部控制体系的规范执行。
    5、内部监督

    公司内部监督体系由监事会、内审部、职能部门构成。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
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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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内审部是公司的监督部门,负
责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并直接向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在
履行日常岗位职责时,对其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上报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监管机构、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
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以合理保证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持续、有
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来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
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 3%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2%≤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1.5%≤错报<资产总额 3%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2%≤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 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 1.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2%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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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差错;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控制机制;
    ③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
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
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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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②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③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④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发展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现
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
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
程,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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