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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独立董事刘保奎先生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刘保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保奎,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公司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次   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            4         3             1           0              否

股东大会           2         1             1           0              否

     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的各项提案均
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表独立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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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医学专业优势,重点对事项的专业性考量,
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严格审核,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就以下重点
关注事项发表了独立性意见:

 会议名称及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外重大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
                    立意见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原则合理、
九次会议(2021年4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公允,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亦
月16日)、第四届    立意见
                                               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情况。
会议(2021年8月26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日)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
                                               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
                    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事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

                    的独立意见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地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陈煦江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四届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十次会议(2021年5
                                               会委员职务,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
月27日)
                                               人。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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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
                                              事候选人提名事项。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十一次会议(2021                              一致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
年8月26日)                                   人提名事项。
                   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
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为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积
极参与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及讨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新聘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就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探
讨、献策,就公司的薪酬及考核制度进行研究、核验,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
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合规建议,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业务交流
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时刻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公司提出专业性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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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披露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核查,未发现遗漏、虚假陈述等情况,保证了股东的知
情权,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治理:
    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
重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
发展及规范运营提供保证。积极发挥医学专业优势,重点研究和审核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程序,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
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
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参会议事、履行职责的能力,更好地为公司持续
发展建言献策。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了专业性建议,维护了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科学
决策、规范运作贡献了力量。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独
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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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保奎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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