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
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重大关联交
易事项,亦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
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袁林、陈煦江、龚涛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