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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关于与默沙东公司续签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的公告2023-01-30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默沙东公司续签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由于公司与默沙东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签订的原《供应、经销与

共同推广协议》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签署本《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主要在此前协议的基础上就默沙东

在中国大陆已取得上市许可的五种疫苗产品的基础采购金额进行统一续展;

    ● 若协议对方不能按约提供协议产品、公司不能按约完成目标量都会对协

议的完全履行造成一定的风险;

    ● 协议约定的疫苗采购额可由双方依照约定通过友好协商调整,调整后以

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为准。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3 年 1 月 21 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智飞生物”)与美国默沙东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沙东”)签署了

《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默沙东将向智飞生物独家供应协议产品,并许

可智飞生物根据约定在协议区域内(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协议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口、经销和推广协议产品。协议有效期内,公

司将按照约定向默沙东持续采购 HPV 疫苗、五价轮状病毒疫苗等协议产品,协议

产品合计基础采购金额超过 1000 亿元。

二、协议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美国默沙东药厂有限公司;Merck Sharp & Dohme(Asia)Ltd.,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 28 号利园二期 27 楼;27F, Caroline Centre,

Lee Gardens Two 28, Yun Ping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

       美国默沙东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肯尼沃斯。凭借处

方药、疫苗、生物制品和动物保健品,默沙东与全球客户紧密合作,为 140 多个

国家提供创新的医疗解决方案。

       公司与默沙东自 2011 年 4 月 25 日起开展市场推广合作,负责默沙东疫苗

产品在中国大陆区域的进口、推广、销售等。自双方合作以来,协议产品的市场

营销工作进展顺利,双方合作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2、近三年上市公司采购的代理疫苗产品均来自默沙东公司,采购金额情况

如表 1 所示:

                                                                            表1

       采购年份      实际采购额/亿元          约定的基础采购额/亿元    同比增减%

       2020 年                    88.09                        94.69        -6.97

       2021 年                   165.62                       116.07        42.69

       2022 年                   226.75                       129.41        75.22

注:

①2022 年代理产品采购额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2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

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②以上采购额差异系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采购所致;

③本公告中单位除明确表述为美元外,均为人民币元。

       3、履约能力分析

       默沙东公司是世界 500 强企业之一,拥有雄厚的研发与生产实力,经营状况

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默沙东友好合作已超过十一年,

建立起了良好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自合作以来,双方均能较好履行合同

义务。近年来,双方共同努力在中国大陆市场的疫苗产品推广取得了一系列新突

破,切实满足了更多适龄人群的疫苗接种需求。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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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默沙东将按照协议规定,向智飞生物供应或安排供应协议产品,授权智

飞生物按照协议规定,独家在协议区域内以默沙东商标进口、推广、经销和销售

协议产品的权利,即默沙东或其指定的供应来源不得向协议区域内除智飞生物

以外的第三方供应协议产品;

    2、就共同推广事项,智飞生物应负责协议产品在协议区域内的推广活动,

默沙东有权(而非义务)根据判断在智飞生物的市场推广活动之外制定并实施国

家级或地区级推广活动,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关费用;

    3、协议期限: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4、双方约定的协议产品及每年度预计的基础采购金额如表 2 所示,基础采

购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为准。

                                                                            表2

       采购年份/年              产品类别                基础采购金额/亿元

                                HPV 疫苗                               214.06

                             五价轮状病毒疫苗                               2.47
      2023 年下半年
                              23 价肺炎疫苗                                 0.77

                               灭活甲肝疫苗                                 0.45

                                HPV 疫苗                               326.26

                             五价轮状病毒疫苗                               7.28
         2024 年
                              23 价肺炎疫苗                                 0.77

                               灭活甲肝疫苗                                 1.12

                                HPV 疫苗                               260.33

                             五价轮状病毒疫苗                               7.15
         2025 年
                              23 价肺炎疫苗                                 1.02

                               灭活甲肝疫苗                                 1.12

                                HPV 疫苗                               178.92

                             五价轮状病毒疫苗                               6.24
         2026 年
                              23 价肺炎疫苗                                 1.02

                               灭活甲肝疫苗                                 1.12

                                    3
注:

①以上协议产品均系默沙东疫苗产品,HPV 疫苗指佳达修 9 及佳达修;五价轮状病毒疫苗指

乐儿德;23 价肺炎疫苗指纽莫法;灭活甲肝疫苗指维康特;

②基础采购金额协议不等同于订单,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签署确定了协议产品的基础采购金额,进一步确保了协议产品的

基础供应,若正常履约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代理业务的经营收入与营业利润产生

积极影响;

       2、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公司营销网络、市场能力的体现,正常履行协议在充

分利用公司市场营销网络的同时,有利于不断提升市场及商业化实力,不会对公

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3、“技术&市场”双轮驱动始终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长期策略。自主研发、生

产、推广销售的疫苗亦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代理业务取得的突破与提升促进

了公司持续扩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未来,公司将积极发挥业务

协同效应,扎实推动主营业务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关于与默沙东公司续签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

过。

六、风险提示

       1、若协议对方不能按约提供产品、公司不能按约完成目标量都会对协议的

完全履行造成一定的风险;

       2、受疫苗批签发及供应等因素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协议年度代理

业务经营效益的提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的信息披露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3、基础采购金额协议不等同于订单,不构成业绩承诺,投资者应理解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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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于监管机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网站的公告为准,注意控制投资风险。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默沙东公司续签的《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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