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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飞生物:独立董事龚涛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1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龚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龚涛,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

审慎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次   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     5           5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各项提案,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表独立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
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的原则,本人在履职期间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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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分析,发挥药学专业优势,重点对公司经营事项的研究评估,以及对公司的影
响进行严格审核,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就公司相关事项行使董事投
票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及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性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关于公司共同富裕 之员工 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次 会 议 (2022年 1 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提交公司

月28日)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1年 度利润分 配预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案的意见

                      关于 续聘公司 2022年 度审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
                      计机构意见
次 会 议 (2022年 4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1
月26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事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

                      项的意见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运行地实际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独 关联方占用或变 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

                      立意见                      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
次 会 议 (2022年 4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
                                                  重大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
月26日)、第五届 独立意见
                                                  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2022年8月30日)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的 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独立意见                    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存在与

                                                  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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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专业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及讨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充分沟通,就公司薪酬与考核事项进行探讨、献策,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进行探
讨、研究,为公司的规范运营等方面提出合理合规建议,有效促进董事会合理决
策。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2年度,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业务交流
等方式,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
业性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现遗漏、虚假陈述等情况,
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治理:
    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
重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
发展及规范运营提供保证。本人重点研究和审核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在健
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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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持续学习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
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参会议事、履行职责的能力,为公司的合理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审议,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2023年,将继续坚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
持续高质量发展,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涛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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