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0-01-16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经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于2020年2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6 日 9:15 至 2020 年 2 月 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舟楼三楼
太阳岛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30 至
11: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 2020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
司。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绿地中央广场 6 栋 1619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41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骞、刘梦瑶
联系电话:0731-84445689
传真:0731-88816828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4、登记表格
(1)《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23;
2、投票简称:亚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2.00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
3.00
宜的议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6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6
日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是否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
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0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3.00
事宜的议案》
投票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备注:
1. 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
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