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述职报告(颜爱民)2020-04-28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2019 年 1
月份至 4 月份,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
式 0 次,通讯表决方式 1 次,委托出席 0 次)。2019 年度,公司召开
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1 次。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3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本人对公司总部、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及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
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19 年,
本人根据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
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
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先对所提出
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
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
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
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19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在 2019 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
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颜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