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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8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过讨论研究,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国拨资产转股权暨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
认缴出资权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
资者负责的原则,认为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国拨资产转股权暨公司
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
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公司对成都亚光的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成都亚光
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稳定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处于可控的风险范围内。本次担保行为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国强 陈谦 徐锐敏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