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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6-22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宝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宝
达”)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广东宝达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 1,000 万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

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宝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金湾区海棠路 3230 号 2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          汪学斌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4-07-11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633277762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经营范围不属登记事项。以下经营范围信息
     经营范围           由商事主体提供,该商事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珠海太阳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00%

    2、广东宝达的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数据       2019 年 12 月 31 日(数
                 项目
                                              未经审计)                    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64.26                        35,632.54
              负债总额                         10,956.13                        30,455.85
              净资产                           4,808.13                         5,176.69
                项目                      2020 年一季度(数据未         2019 年度(数据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3.13                      12,817.34
            营业利润                   -374.09                      1,288.50
            净利润                     -368.56                      1,006.67

    广东宝达为亚光科技全资孙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

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三)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

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本次担保相关文件尚未正式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公司将在以后

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广东宝达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广东宝达稳健发展,且本次担

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且不会对公

司及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49,6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