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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0-09-30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过讨论研究,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夫
妻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子公司和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公司对成都亚光的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成都亚光
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稳定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处于可控的风险范围内。本次担保行为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国强 陈谦 徐锐敏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