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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激励计

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 5,195 万份,其中,公司激励对象授予 4,895 万份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 4,895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 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 0 万股,预留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

为 133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意见。
   2、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

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133 名调整为 132 名,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895 万份调整为 4,795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

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5、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股份总

额 1,007,630,82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 71,7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007,559,12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30,226,773.69 元,

不送股且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的“一、股票期权计划(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和“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七)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

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

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84 元/股调整

为 P=7.84-0.03=7.81 元/股。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92 元/股

调整为 P=3.92-0.03=3.89 元/股。

   综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84 元/股

调整为 7.81 元/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92 元/股调整为 3.89

元/股。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是因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

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次对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

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

价格。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
价格的调整符合《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