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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9-01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

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2.4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含

此前董事会已审批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

公告》《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本次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成

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光”)提供融资担保;成都亚光全资子公司成都

亚光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系统”)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

高额抵押合同》,以其自有资产为成都亚光提供抵押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担保额度     主债权期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保证期间     担保类型
                                        (万元)         限



                                                                               连带责任
 亚光科技                  贵阳银行                                              保证
                           股份有限
              成都亚光                   26,000         三年         三年
                           公司成都
                             分行
 亚光系统                                                                      抵押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与关联方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成都亚光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与太阳鸟控股共同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次为成都亚光提供

的担保额度 26,000 万元已包括前述担保额度 1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鸟控股”)及

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被担保人成都亚光无需支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属

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东虹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石凌涛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1981-10-08
     注册资本            15108.18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2019213676
                         制造、销售半导体器件及成套电路板、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制造)、半
                         导体零配件、保安设备、有线电视设备生产、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机
                         械制造,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
     经营范围            公路交通工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建筑智
                         能化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91.70%
                         2、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28%
     股东信息
                         3、成都鼎顺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 2.47%
                         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55%

    2、财务情况(单体报表,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    2020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经
                 项目
                                                 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318,167.91                   295,994.95
              负债总额                          129,830.42                   119,094.63
                净资产                          188,337.49                   176,900.32
                 项目                 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 年度(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351.90                    118,374.47
              营业利润                          11,539.26                     23,914.85
                净利润                          10,267.53                     20,742.99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成都亚光担保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乙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保证人(甲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李跃先

    3、保证范围:前述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

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乙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

付费用)等。前述本金系指本合同所述风险敞口金额,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担保部分债务不

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清偿对应债务不会使甲方担保范围有任何减少。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主

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债务的,则保证期间至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二)亚光系统为成都亚光提供抵押担保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乙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抵押人(甲方):成都亚光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前述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

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乙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

付费用)等。前述本金系指本合同所述风险敞口金额,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担保部分债务不

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清偿对应债务不会使甲方担保范围有任何减少。

    4、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抵押人名称             权证号                   抵押物地址          资产类别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20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1 栋
                                                                        房屋
                          号                       1-5 层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38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2 栋
                                                                        房屋
                          号                       1-4 层
   亚光系统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24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3 栋
                                                                        房屋
                          号                       1-4 层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37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5 栋     房屋
                          号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18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6 栋 1
                                                                             房屋
                            号                     层1号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28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7 栋
                                                                             房屋
                            号                     1-6 层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33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8 栋 1
                                                                             房屋
                            号                       层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840929 高新西区天虹路 5 号 9 栋 1
                                                                             房屋
                            号                     层1号
                  成高国用(2014)第 4854
                                           成都市高新区天虹路 5 号           土地
                            号
    根据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预评价格意见书,以上资产的抵押价值初步

估价结果合计为人民币10,010.29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

间的相互担保)为 22.4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88%。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已

提供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

为 11.7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06%,担保余额(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 7.5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4.7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

   2、相关《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