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2-03-21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控股子公司成都亚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光”或“亚光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收到《成
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环罚字〔2022〕CH007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2 年 1 月 29 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成都亚光开展双随机检查,发现成都亚光将 COD
在线监测设备的自动监测方式作为自行监测方式,自动监测数据作为自行监测数据。成都亚
光在使用 COD 在线监测设备开展自动监测时,伪造监测数据,将 COD 在线监测设备内的水样
进样管插进装有液体的矿泉水瓶内,未接入外接的水样进样管。成都亚光的前述行为违反了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考《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
罚裁量标准(2019 版)》,现对成都亚光作出如下决定:处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圆整。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生态环境
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
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相关事件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经成都亚光自查,相关事发经过为:成都亚光环保管理员因担心在线监测仪至取样清水
池之间的管路若有杂质引起数据异常(维保公司告知存在该种情况),为排查取样清水池与
在线监测设备之间的管路是否有杂质,个人擅自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上午 10 时左右,在 COD
系统 10 时的采样数据完成后,使用空矿泉水瓶接取在线监测仪取样的清水池水 1 瓶(500ml),
连接在 COD 在线监测仪设备取样管,拟对比流过/未流过在线监测设备与清水池之间管路的
监测数据,从而判定在线监测设备与清水池之间的管路是否有杂质。环保管理员在同日 10
时 15 分左右接入该水样后,恰逢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华支队在成都亚
光“双随机”检查,立即被责令纠正,12 时采样恢复为取样的清水池。成都亚光及员工均
没有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和逃避监管的动机,属于管理失职和员工不熟悉法规规范导致的意
外事件。知悉上述事件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督促成都亚光针对该事件采取具体整改及
预防措施如下:
    1、目前成都亚光已完成污水站清淤等部分整改,并将尽快实施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
    2、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履行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成都亚光后续拟向成都市人
民政府或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控股子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
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及成都亚光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认真
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
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环罚字〔2022〕CH007 号)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