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6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199,385,526.1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
为-510,146,595.0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9,728,768.05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 2021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
一为“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拟定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1 年度
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