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
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下午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亚光科技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亚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亚光科技方舟楼三楼太阳岛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 √
项的议案》
7.00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增资全资子公司及增加项目投资
金额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次会议所审议上述第 5 项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会议所审议上述第 6 项议案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
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
午 13:00-17:00;采取信函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5 月 16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 1820 号亚光科技园,亚光科技证券部,
0731-84445689,邮编:41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字样)。
4、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骞、刘梦瑶
联系电话:0731-84445689
传真:0731-88816828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4、登记表格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3;
2、投票简称:亚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是否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
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
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6.00 √
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增资全资
子公司及增加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注: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
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
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