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徐锐敏)2022-04-26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董事会
审议的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其中现场
方式 2 次,通讯表决方式 12 次,委托出席 0 次)。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
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1 次。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团队对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
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下列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意见类
1
型
《关于控股子公司和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第四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21 年 1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第十九次
月 28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与关联
会议 独立意见
方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2021 年 2 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次 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月5日
会议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4
会第二十一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意见
月7日
次会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
独立意见
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事前认可及
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及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 4 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二 的议案》
月 21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 独立意见
件并予以注销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独立意见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新聘财务总监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独立意见
议案》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7
会第二十七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独立意见
月 19 日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8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事前认可及
会第二十八
月 20 日 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会第二十九 独立意见
月 26 日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收购湖南芯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 事前认可及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12 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独立意见
会第三十一
月 16 日 事前认可及
次会议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意见
2
《关于取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事前认可及
案》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12 《关于放弃珠海普兰帝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10%
会第三十二 独立意见
月 27 日 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本人对公司总部、成都亚光等子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重点了
解公司研发及生产经营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认真维护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1 年,本人按照各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发展战略、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
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
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
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文件,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
3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在 2022 年的任期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继续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维护好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锐敏
2022 年 4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