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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
认真研究,现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以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
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如下事项:

    (1)选举李跃先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2)聘任胡代荣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卫斌先生、皮长春先生、吴明毅先生、饶冰
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3)聘任饶冰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熊超、徐锐敏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