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关于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2-11-19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2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
专户”)股份 71,700 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07,630,823 股变更
为 1,007,559,123 股。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2018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价格不超过 1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2 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 6.65 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8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07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6.65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6.6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76,805 元(不含佣金、
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0)。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及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向 3 名激励对象按照 3.89
元/股授予 300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7.17 万股及向
激励对象增发的 292.83 万股。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由于公司未能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授予登记工作
等原因,公司同意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300
万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未能
在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户中 71,700
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相关事宜。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07,630,823 股变更为 1,007,559,123 股,公司股
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54,080 1.98 - 19,954,080 1.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87,676,743 98.02 -71,700 987,605,043 98.02
三、股份总数 1,007,630,823 100.00 -71,700 1,007,559,123 10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54,080 股为高管锁定股。
本次注销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
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股
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对上述注销股份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