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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22-12-12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151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嘉兴锐联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嘉兴锐联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锐联”)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4,408,64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指
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之后的总股本 1,007,559,123 股,下同)的 7.39%。其中,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51,182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公司近日收到嘉兴锐联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
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嘉兴锐联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元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式                         /股)

嘉兴锐联三号
                    2022 年 10 月 27
股权投资合伙 集中竞
                    日-2022 年 11 月       6.25         9,273,644         0.9204
企业(有限合 价
                         18 日
    伙)

     合计        -           -              -           9,273,644         0.920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408,640      7.39          65,134,996         6.46
 嘉兴锐联
 三号股权
          其中:无限售
 投资合伙                    74,408,640      7.39          65,134,996         6.46
            条件股份
 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1、嘉兴锐联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且已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减持

前后占总股本比例之差额与本次减持部分比例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未违反承诺。截至告知函出
具之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嘉兴锐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嘉兴锐联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