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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2019-04-0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赵锦荣、朱小弟、王建军持有的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下称“本次
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的情形说明如下:

     (1)由于标的公司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及上市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尚未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以及暂定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贝思特                               上市公司
                                                                             占比(%)
        项目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资产总额与本次交
 易暂定的交易价格           248,738.00     资产总额             904,711.98           27.49
 孰高
 资产净额与本次交
 易暂定的交易价格           248,738.00     资产净额             542,623.94           45.84
 孰高
 营业收入                   218,683.14     营业收入             477,729.57           45.78
    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标的公司对应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小
于本次交易暂定的交易价格,取值为本次交易暂定的交易价格。


     由上表可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初步判断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待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且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进一步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另行召
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2)本次交易前,朱兴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2,562,967 股股份,通过汇川
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310,146,935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02,709,902 股股
份,占总股本的 24.23%。本次交易前,朱兴明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朱兴明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02,709,902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3.44%,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