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创联电气传动有限公 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苏州汇川技术 有限公司与苏州创联电气传动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依据公平、合理原则, 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在董事会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 事项。 独立董事:曲建、赵争鸣、龚茵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