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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3-05-31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
管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吴志坚为公司总经理、续聘何金洲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魁文
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时续聘朱魁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对公司拟聘为高管的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上述人员的受教育情况、工作经历
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同时,朱魁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3.2.4条规定的
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交易所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吴志坚为公司总经理、续聘何金洲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朱魁文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友苏_____________     罗珉_____________   何勇____________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