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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3-11-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成
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磁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银河磁体拟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河磁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河
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236 号)核准,于2010年9月20日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00元。已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3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41,426,765.84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573,234.16元。其中:公司“高精度、高洁净度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
项目”拟募集资金138,700,000元,“高性能汽车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拟
募集资金47,900,000元,合计拟募集资金186,600,000.00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509,973,234.1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0)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节余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高洁净度硬盘用粘结


                                     1
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和“高性能汽车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该两项募投项目确认完工。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募投项目资
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募集资金
                                                                                            募集资      募集资
                                                                     实际投入   募集资
                      承诺投资                                                              金专户      金账面
                                  已支付金    尚需支     项目投资    占承诺投   金节余
                        金额                                                                利息收      节余(含
      项目名称                                                       资金额的     金额
                                                                                              入        利息)
                                     额       付金额         金额      比例

                         A           B           C        D=B+C       E=B/A     F=A-B          G         H=F+G

   高精度、高洁净度

   硬盘用粘结钕铁     13,870.00    7,245.62     158.75    7,404.37   52.24%     6,624.38      566.87    7,191.25

   硼磁体扩建项目

   高性能汽车用粘

   结钕铁硼磁体扩      4,790.00    2,556.21      153.4    2,709.60   53.37%     2,233.79       98.72    2,332.51

   建项目

        合计          18,660.00    9,801.83     312.15   10,113.97              8,858.17      665.59    9,523.76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中,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格
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利用公司自主研发、自主改造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的优势,
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最高的效能,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主要为:
        1、公司原计划采用的进口设备改用了国产设备和自主改造设备来达到进口
设备的效能,由此减少了对进口设备的采购,设备采购单价大大降低,从而大大
地节约了设备投入。
        2、公司对设备不断地自主改造,设备效率不断提高,部分设备实际购进的
数量比原计划减少;同时,对部分工序通过工艺改进,采用了性价比较高的自制
设备,由此节约了一定的设备投入。
        3、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各分项之间的投入进行合理的调整,
做到最佳匹配,避免了浪费。
        4、设备的安装调试均由公司内部人员进行,节约了设备的安装调试费。
        三、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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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公司“高精度、高洁净度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高性能汽
车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上述两项募投项目专项资金账面节余资金为9,523.76
万元(含利息)。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
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
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高精度、高洁净
度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的“成都银行同仁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存放“高性能汽车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的“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
部”由于同时存放有超募资金,暂不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委托财务部相关人员办
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经
营业务发展,将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
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570 万元,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
益。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2013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
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3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
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
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且已达到预期建
设目标,同时考虑到后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需流动资金等因素提出,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并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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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和
必要的。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度、高洁净度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高
性能汽车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
司使用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限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高精
度、高洁净度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高性能汽车用粘结钕铁硼磁
体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银河磁体使用已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银河磁体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公司
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能有效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
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
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综上,国金证券同意银河磁体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黎)             (杜晓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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