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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珉)2014-03-0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罗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罗珉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此次述职仅包含本人在报告期

内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人积极参加所有董事会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1次、现场方式参会3次)。会议

期间,本人在认真核查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客1

观谨慎的审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会议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上述 4 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底,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列席1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3年5月31日,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认真核查和独立判断,本人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管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吴

志坚为公司总经理、 续聘何金洲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魁文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

    (二)2013年8月13日,经过对相关资料的审查及对公司实际情况的核实,本人就2013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

及201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三)2013 年 11 月 18 日,经过对项目相关资料的认真核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高精度、高洁净度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

建项目”、“高性能汽车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中

小投资者利益。年度结束,结合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工作评价,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进行考核,并对薪酬方案积极地提出意见。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管理、业务拓展和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

关公司和行业的信息和报道,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

讨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投资计划,并利用所学专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给出建议和意见,以保证公司管理层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查和沟通。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深入车间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现场

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

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及时地对有关事项进行跟踪,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
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进行了核查监督,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3、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

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

培训,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1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

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1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最后,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页)




                                            独立董事:           罗珉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