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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01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4-014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简称“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 14:30 在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 6 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
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下午
15:00至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 161,573,180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所持(代表)股份 120,706,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4.7073%。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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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代表)股份 120,573,1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4.624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所持股份 133,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827%。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
 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2、审议通过《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3、审议通过《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3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公司《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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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3,926,198.01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27.35 %;实
现利润总额 65,453,208.32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2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55,276,480.99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28.20%。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3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2013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同意支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报告审
计费用合计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276,480.9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193,083.57元(按母
公司的净利润10%扣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5,919,668.53元,减去上年已分配利润
72,707,931.00元后,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295,134.95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657,775,933.84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61,573,1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48,471,95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61,573,180股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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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1,573,1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3,146,360股。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规定及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见公司 2014 年 3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2014 年 3 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表决结果:同意 120,703,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泽雄、郭曼

    3、结论性意见: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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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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