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4-08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4-01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派发距离股东大
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573,18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
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1,573,1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3,146,36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1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4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
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
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14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2 戴炎
2 08*****130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0*****453 张燕
4 01*****314 吴志坚
5 00*****843 何金洲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1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资本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增股数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640,735 31.34% 50,640,735 101,281,470 31.34%
其中:高管股份 50,640,735 31.34% 50,640,735 101,281,470 31.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932,445 68.66% 110,932,445 221,864,890 68.66%
合计 161,573,180 100.00% 161,573,180 323,146,36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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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23,146,36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0.17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7823555-890、892
咨询联系人:朱魁文、黄英
传真电话:028-8782401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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