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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8-1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经对相关资料的审阅及
核实,现就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2014年上半年,公司无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无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行为。2014年上半年,
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友苏____________   罗珉_____________   何勇____________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