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调整方案(2015年3月)2015-03-1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调整方案
2014 年度,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
绩,营业收入增长 7.10%,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增长 30.42%,新产品研发和客户开
拓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与公司全体高管、董事和监事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
为进一步提高这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在 2014 年度薪酬总额
的基础上上调 10%,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标准充分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
的统一。
(二)激励原则: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充分激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潜力,为企业创造最大价值。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年
终奖。
四、 薪酬调整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罗珉先生、何勇先生 2014 年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 6
万元/年(含税),调整后的薪酬总额为 6.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吴志坚先生、何金州先生、朱魁文先生作为公司高管,在公司领取
高管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董事长戴炎先生、副董事长唐步云先生、董事张燕女士
领取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表:
2014 年从公司取得的薪酬 2015 年调整后的薪酬
姓名 在公司的职务 备注
(万元/年) (万元/年)
戴 炎 董事长 60.09 66.50
唐步云 副董事长 23.31 26.00
张 燕 董事 12.06 13.50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吴志坚先生、副总经理何金州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
总监朱魁文先生在公司领取高管薪酬,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表:
2014 年从公司取得的薪酬 2015 年调整后的薪酬
姓名 在公司的职务 备注
(万元/年) (万元/年)
吴志坚 董事、总经理 53.41 59.00
何金州 董事、副总经理 48.44 53.50
董事、董事会秘
朱魁文 46.71 51.50
书、财务总监
(三)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监事会主度郭辉勇先生、职工监事代华进先生在公司兼任其它职位,领取
其在公司所在岗位的工资,其工资标准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执行,不再领取监
事津贴;监事唐建英女士领取监事津贴,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表:
2014 年从公司取得的薪酬 2015 年调整后的薪酬(万
姓名 在公司的职务 备注
(万元/年) 元/年)
行政部部长、监事
郭辉勇 26.26 29.00
会主席
技术部部长、职工
代华进 18.74 21.00
监事
唐建英 监事 4.39 5.00
五、 其它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年终奖,因年终奖
为当年薪酬月平均值乘以系数,该系数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
付金额会有一定浮动。
2、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
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
公司规定的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按月发放给个人。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新聘人员薪酬或津贴参照上述标准发
放。
4、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