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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5-06-26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较强、流动性较好保
本型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且能有效执行,为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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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友苏_____________ 罗珉_____________    何勇___________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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