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03-26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并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实际
状况,不断加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
对内控制度的检查,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1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
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
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
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目标及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
1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制定了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并随着公司经营发展不断完善。
1、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
⑴、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⑵、建立和完善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长远战略目标和社会价值的实现。
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⑷、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和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提高管理效率及经营质量。
⑸、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体系遵循的原则
⑴、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各种业务事项和所有人员,
任何人都无超越内控制度的权力。
⑵、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⑶、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
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⑷、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
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⑸、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环境
⑴、治理结构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
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董
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公司
三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
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等。
⑵、组织架构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设立了适应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机
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各职能部门
2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能够各司其职、有效配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⑶、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室,除了按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之外,如有需要,审计室可以根据
审计项目的不同临时申请抽调公司经营层面相关专业人员来配合,灵活的机制保证了审计工作得以有效进
行。审计室开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为最大程度保证审计室
对内部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职能。
⑷、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长久永存”的经营理念,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人力资源制度或流
程,对员工的招聘、入职、培训、离职、社保等管理进行了规定;公司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制定了相应的
考核和薪酬标准,并严格执行。
公司始终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通过各种内部培训、外部
训练等方式,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⑸、公司文化
公司注重文化建设,公司根据自身特点,总结优良传统,沉淀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司文化。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长久永存”的经营理念和“新技术、高效率、低成本、好管理”的
管理思路,通过持续推进5S管理、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对员工进行公司文化宣传,并通过各种培
训、专题讨论、交流沟通会、公司专刊、多形式的娱乐体育活动,将公司文化融入日常管理,不断增强公
司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团队意识,努力构建一支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的员工队伍,以
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了各类风险的应对策
略。同时,公司根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有效的控制措
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同时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
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 (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
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
3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
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
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各项风险,对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
程序。基本管理控制制度为制定及实施公司整个具体管理系统和程序提供了原则和方法,是对法人治理
制度的落实和细化。
⑴、对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
结合公司运营管理实际情况与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要求的以质量管理体
系为核心的与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包含《供方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设备控制程序》、《交
付/支付控制程序》、《合同评审控制程序》、《内部审核控制程序》、《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等二十多
个管理程序;在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未涵盖的业务环节,公司制定了十多个专项制度,如《存货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有章可循,确保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的健康运行,同时较好地防范了公司经营风险。
⑵、与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
①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预付款管理办法》、《应收账款赊销的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
理制度》,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严
格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
② 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针对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管理模式,公司制定了《外销业务管理制度》,建立销售岗位责任制,
明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及时催收;销售确认与计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③ 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供方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合同管理制度》等对公司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
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④ 存货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存储与收发、存货盘点、存货报废授权审批等做了明确规定,
保障公司物资保管安全、有序、规范。
4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⑤ 研究与开发
公司为促进公司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研发
管理制度》、《研发管理程序》、《研发费用核算办法》。
⑥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
差错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在会计核算、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工作和公司
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报送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
⑶、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公司通过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实现了对子公司的治理
监控,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指导及监督,并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⑷、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章程》中
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的权限。
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
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⑹、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权限、审
批程序、实施管理、转让收回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投
资的权限,从而保证了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严格按《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规定进行决策、审批和披露,各投资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
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
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督。公司审计室密切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全面核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⑻、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
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容和保密措施,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公司还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
规范了对外报送信息的流程。
5、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完善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公司规范治理相关制度及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系列与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程
序,基本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主要业务环节,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这些制度进行修订。
在以前年度深化公司管理专项活动工作的基础上,公司 2015 年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具体情况如
下:
2015年,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中的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过程设计控制程序》、《过程控制程序》、《顾客服务控制程序》、《供方控制程序》、
《监控装置控制程序》、《实验室管理程序》、《记录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顾客财产控
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错报金额
大于或等于 1%至 3%之间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错报金
6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0.5%至 1%之间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
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主要指标做出超过 10%以上的修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发现重大缺陷并报给管理层,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予以整改落实。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
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
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错报金
额大于或等于 1%至 3%之间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错报
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0.5%至 1%之间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
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
7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
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