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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6-04-07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6-01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5月31日届
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
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
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
次拟选独立董事的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16年4月14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
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
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在董事会上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
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
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
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
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
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
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年4月14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至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魁文、黄英
   2、联系电话:028-87823555-892、890
   3、通信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号(门牌6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邮编:611731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附件: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人类别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告的规定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等)




其他说明(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