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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4-23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6-01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3,146,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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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
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2                          戴炎

       2         08*****130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314                         吴志坚

       4         00*****453                          张燕

       5         00*****843                         何金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21日至登记日:2016 年4月28日),如因自
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号(门牌608)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7823555-890、892
   咨询联系人:朱魁文、黄英
   传真电话:028-878240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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