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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04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7-01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3,146,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
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5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
    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0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412    戴炎
       3           01*****314    吴志坚
       4           00*****453    张燕
       5           00*****843    何金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5 月 9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 6 号(门牌 608 号)
 咨询联系人:黄英
 咨询电话:028-87823555-890
 传真电话:028-8782401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