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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3-28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8-013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4月23日14:30开始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3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2日-2018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4月23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4月22日15:00-2018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联系电话:028-87823555-892、890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号(门牌6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生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2
   提案
   1.00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1),信函或传真在2018年4月20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号(门牌6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邮编:61173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3
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黄英
         联系电话:028-87823555-890
         传   真:028-87824018
         电子邮箱:huangyinghyhy@126.com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
格式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4
附件1: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
 姓名或名称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5
附件2: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
   说明
             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若委托人未对以上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137
    2. 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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