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关于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九)及实施的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8-01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九)

                                       及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成都银河磁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磁体”或“公司”)本次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超募资金)的使用及实施计划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管理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36号)核准,于2010年9月20日由主承销商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38,0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共 41,426,765.84 元 后 ,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96,573,234.16元,其中,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86,600,000.00 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超募资金)509,973,234.1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
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已披露的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1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情况为:
    1、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7,272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该项资金使
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公告后
已于2010年11月15日实施。
    2、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2,9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
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并
公告后已2010年11月10日实施。

    (二)2011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入 2,400 万元用于 7 号厂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2,200 万元用于公司 7 号厂房建设,该资金使用计划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公告后开始实
施。2015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7 号厂房建设项
目节余超募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公司 7 号厂房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0,389,655.93
元,节余的超募资金 1,610,344.07 元留在公司超募资金专户管理。

    (三)2011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3500万元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期限为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项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公告后已于2011年6月15日实施。2011
年12月7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已公告。
    (四)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8,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该项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
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公告后于2011年11月16日实施。

   (五)2012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钐钴磁体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2,600 万元用于建立年产 200 吨
钐钴磁体项目;该项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
别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公告后开始实施,2018 年 2 月该项目实施完成。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热压磁体项目和钐
钴磁体项目实施完成及节余超募资金安排的议案》,钴钐磁体项目实施完成,实际投入超募
资金 1,788.73 万元,预计节余超募资金 811.27 万元, 已签合同尚未支付完毕的费用继续使
用超募资金支付,超募资金最终节余金额以所有合同履行完毕后节余的金额为准,节余超募
资金留在募集资金账户。

   (六)2012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热压磁体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3,800 万元投资热压钕铁硼磁
体项目,首期投资 3,800 万元建立 300 吨/年热压钕铁硼磁体生产及后加工项目。该项资金使
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公
告后开始实施,2018 年 2 月该项目实施完成。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热压磁体项目和钐
钴磁体项目实施完成及节余超募资金安排的议案》,热压磁体项目实施完成,实际投入超募
资金 2,792.77 万元,预计节余超募资金 1,003.36 万元,已签合同尚未支付完毕的费用继续使
用超募资金支付,超募资金最终节余金额以所有合同履行完毕后节余的金额为准,节余超募
资金留在募集资金账户。

    (七)2012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实施钕铁硼微
晶磁粉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实施钕铁硼微晶
磁粉生产项目,该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公告
后实施。2014 年 12 月,该项目实施完成,实际投入超募资金 40,000,300.50 元。

    截至2018年2月28日,尚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含利息)账面余额为
140,604,796.15元。

三、本次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目前,公司已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超募资金为10,000万元,其余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拟在已购买理财产品的超募资金到期后继
续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本次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实施安排

   该计划已经公司五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进行
了公告,在本次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后实施。

五、其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计划资金及利息已使用完毕;尚余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含利息)账面余额为140,604,796.15元。其中,已用于购买
理财产品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在已购买的理财
产品到期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并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
实施。

六、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12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除现金管理外的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已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超募资金到期后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
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文件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
现有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能确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顺利开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意见

    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银河磁体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含利息)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该事项已经银河磁体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含利息)
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同意银河磁体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